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电子邮箱使用及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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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电子邮箱使用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00:00 阅读:

  为向学校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管理和服务环境,方便师生沟通,学校为每位学生提供1 xxx@email.cufe.edu.cn 的免费电子邮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电子邮箱是学校为每位学生免费提供的个人邮箱,供学生个人使用。

第二条我校学生电子邮箱是中财人的身份象征之一,学生应自觉维护 email.cufe.edu.cn 域名的声誉。

第三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学校不干涉学生自由通信,不干涉学生自由使用 Internet 资源,不对外泄露学生邮箱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学生使用学校邮箱应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开户手续,具体流程由网络信息中心另行制定。

第五条学生使用学校邮箱应自行解决上网所需的计算机软硬件和相应的网络资源。

第六条学生应定期整理个人邮箱,及时删除已阅读信件,以避免因存储空间限制而影响信件的正常收发。

第七条学生不得转借、转让个人邮箱,并禁止私自进入他人邮箱。

第八条学生应自行负责个人邮箱用户名及密码的保密性,学校不对由于用户密码泄漏或与他人共享账户而导致任何个人资料的泄露或丢失承担责任。

第九条学生应合法、合理使用学校的信息和资源,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第十条学生使用学校邮箱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上述邮箱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通过学校邮箱进行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及其它用户正常使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分发垃圾邮件、发布(商业)广告、散布计算机病毒等。如发生上述行为,学生需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将尽力保证邮箱系统的正常运行。学生在使用学校邮箱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对邮箱系统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或其他因邮件收发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学生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通过网络途径所掌握的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十三条学生有义务配合国家安全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四条学生如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关闭邮箱等处罚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