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 中央财经大学教学技术服务中心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队伍。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定期考核,旨在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和考察实验室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责任感,激发他们积极进取,同时也为聘任、奖惩和职务晋升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考核内容与被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评议意见,保留不同意见提出申辩的原则;

5、考核与聘任、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必须全面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标准如下:

(一)德

1、政治态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献身精神:服从全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正确地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事业心:对本职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恳负责一丝不苟,勇于开拓,不断进取。

(二)能

1、动手实践能力:长于实践操作,能够维修、改进或制作有关仪器设备;

2、教学科研能力:有根据需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能力,且能取得优良成绩;

3、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独立地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能力。

(三)勤

1、工作态度: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出勤率高;

2、学习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体力精力:坚持正常工作,如遇紧急任务能加班加点连续作战。

(四)绩

1、工作效率:能用较少时间做较多工作,差错少,质量高;

2、工作实绩: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贡献大小:对实验室工作有实际建树。

四、考核办法

1、每学年考核一次,时间按学校统一规定进行;

2、采用个人小结、群众评议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3、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作为聘任、奖惩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三级:

1、优秀— —德、能、勤、绩都符合规定标准,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2、合格— —德、能、勤、绩较好地符合规定标准,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4、不合格— —德、能、勤、绩的主要方面尚未达到规定标准,没有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或责任事故较多,或有严重失职行为。

六、奖惩

1、评为优秀者,应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2、不合格人员应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减发或不给发奖金;

3、不合格人员一般应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或不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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