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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校园欺凌的法治“防火墙”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2-28 |浏览次数:

一直以来,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一直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校园欺凌问题的处理上也是校园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法律法规更是空白。

校园欺凌不仅会给被欺凌学生造成身心健康影响,还是严重严肃的社会问题。一群学生无故殴打一个学生,拔掉衣服用手机拍摄并羞辱,事后还在网上传播,给受害学生造成精神受刺激,无法正常上课。从刑法的角度来说这已经造成犯罪,但由于肇事者未满十六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对施暴者来说没有法律约束,就只能由学校和家长说教了事,不痛不痒的惩罚并不能让施暴学生再犯。

然而,天津市出台的《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为治理校园欺凌开辟了法治道路,把预防工作纳入其中。《规定》明确了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具体职责;关于校园欺凌的惩罚和处置,《规定》明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方式的惩戒,学校可通过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警示教育方式加强教育,对实施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和矫治,对实施校园欺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实施校园欺凌构成犯罪的学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学校本是每个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乐园,是每个学生青春放飞的舞台,但是校园欺凌破坏了健康的环境。我们应用法律的武器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净化校园环境,推动构建健康、和谐、安全的校园空间。

转载来源:中国大学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