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平安之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学校办公室

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851

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平安之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院(系)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建设,认真履行基层平安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平安之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拟分期在校内所有部门、单位中开展“平安之家”创建活动,并经第六届党委第10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8619

 

中央财经大学“平安之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总体部署,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院(系)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建设,认真履行基层平安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分期在校内所有单位、部门中开展“平安之家”创建活动。目前启动“平安之家”创建一期工程,主要面向所有学院(研究院、中心)开展“平安之家”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工作的讲话精神,树立安全发展观,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经验,牢牢把握维护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紧紧抓住“平安之家”创建这一工作抓手,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体系,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效和水平,巩固和发展学校持续和谐稳定的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之家”创建,巩固校内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党政齐抓共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网格责任落实到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格局。创建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制度落实、机制健全、责任到位等基层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健全完善领导认识到位、宣传教育覆盖、体制机制健全、责任措施落实、管理流程规范、应急处置科学的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有效、秩序良好”,促进校园整体平安和谐,全力保障学校“双一流”建设。

(三)工作原则

1.抓好统筹。把“平安之家”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局工作中统筹推进,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和手段,搭建统一的创建平台,形成共创平安、共保稳定、共促和谐的整体合力。

2.注重长效。把“平安之家”创建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和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注意把握工作规律和特点,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加强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校园长治久安。

3.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平安之家”创建工作,服务学校教学科研,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平安之家”创建工作,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检查验收工作。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小组以《中央财经大学“平安之家”创建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为依据,全面负责本单位“平安之家”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5-20187月)

1.制订方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调研、走访、征求全校二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和《基本标准》,明确学校“平安之家”创建的总体目标、实施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下发。

2.动员部署。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平安之家”创建工作部署会,对校内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及相关部门开展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创建任务、验收时间和工作要求。

3.广泛宣传。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制作“平安之家”创建工作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平安之家”创建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创建自评阶段(20187-201812月)

1.创建自评。自学校召开动员部署会之后,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对照《基本标准》,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自查和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为申报达标和检查验收做好准备。梳理20187月至检查验收时的相关创建工作材料,并完成自查自评报告。

2.监督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安全稳定业务领域分工,全面监督、指导二级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1-201912月)

1.申报验收。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依据《基本标准》,自评分达到140分(含加分项目的总分为160分)的,可以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报,并于验收前7个工作日提交支撑材料目录和自查自评报告。

2.检查验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各学院(研究院、中心)申报验收时间组织验收。验收评分达到140分的单位,学校将授予“平安之家”称号,评分达到155分的单位,学校将授予“平安之家示范单位”称号。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二级单位“平安之家”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对“平安之家”创建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要承担起直接责任,抓好组织协调与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平安之家”创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发挥各级党、团、学组织和广大党团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热情凝聚到“平安之家”创建的实际行动中来。

(三)抓好推进落实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把“平安之家”创建和检查验收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组织培训、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了解二级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度,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定期督促和检查二级单位的创建工作,真正落实“以评促建”。

(四)严格落实奖惩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将“平安之家”创建实际工作成效列入本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年度考核范畴,学校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未能按期达标或出现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平安之家”创建基本标准(学院版)

 

 

 

 

 

 

 

 

 

 

 

 

 

 

 

 

 

  学校办公室                   20186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