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 70 周年校庆徽标(以下简称校庆徽标)已通过《中央财经大学70周年校庆公告(第二号)》正式对外发布。该徽标是学校70周年校庆独特的形象标识,生动而形象地体现了中央财经大学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现将规范使用和保护校庆徽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庆徽标的着作权和所有权归中央财经大学所有。校庆徽标主要用于为中央财经大学70周年校庆举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纪念、宣传、学术、文体、庆祝活动中的设施设备、新闻报道、宣传物品、专用品、纪念品以及各类证件、请柬、门票等。
二、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广大师生应准确理解和诠释校庆徽标的含义,并强化保护意识,在开展70周年校庆相关活动时应规范使用并保护校庆徽标(含徽标图案和相关文字说明)。
三、校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使用校庆徽标,均需经中央财经大学校庆办公室许可,并严格在许可范围内使用。
四、未经中央财经大学校庆办公室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校庆徽标。对校庆徽标的使用应当完整、准确、规范,不得擅自使用和更改,不得损害中央财经大学声誉、形象和利益。否则,学校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 70 周年校庆徽标及说明文件
中央财经大学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